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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6月1日起颁布实施


发表时间:2016-05-30     来源: 拉萨文明网     作者:岑秋梅


  记者从24日召开的拉萨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通过立法来进一步挖掘和保护拉萨古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迈出坚实步伐。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张慧介绍,拉萨市共有8个县(区)、57个乡镇、267个村(居)民委员会、1123个自然村。这些村落承载和蕴含着藏民族悠久的历史人文信息,其独有的地域特色风貌,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是一个地方的历史底蕴、文化根基和民族传统积淀的体现。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快,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古村落只是处于控制保护状态,没有进行抢救性修复,加之保护意识落后,造成许多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和风貌遭到破坏。因此,急需通过立法来进一步挖掘和保护古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

  《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古村落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古村落保护的文化自觉,理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有利于在保护原有资源的前提下,活化民俗,深入挖掘古村落的文化旅游功能,将地方历史文化内涵发挥到最大,努力走出一条保护与开发和谐共生的发展之路。(格桑伦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