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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税务部门出台十条举措


发表时间:2020-02-27     来源: 拉萨日报


  拉萨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以及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可否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拉萨市税务局出台《切实发挥税务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以下简为《通知》),以十条具体举措回应小微企业和纳税人关切,展现税务担当,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税务力量。

  《通知》要求,对于生产和销售医疗设备、防护用品、消杀制剂、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增值税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确保增值税发票足额足量领购,为发票使用提供最大便利。

  对于公益捐赠行为,各级税务机关要辅导落实好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鼓励社会各界倾力相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以及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帮助。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对由于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税务机关将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要求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要求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物资供应方面,确保落实对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切实加大国家储备商品、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的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对于奋战一线的白衣天使和医疗机构,《通知》特别要求,要贯彻落实好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和医务工作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药品相关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宣传辅导,切实减轻医疗机构税收负担。

  对于企业反映的税费问题,特别是藏医药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提出的问题,《通知》指出将成立专业团队,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特服号预约办税电话等多种渠道,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了解,快速响应,用最便捷、最安全的方式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面对到来的办税人流,《通知》特别提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社保费申报客户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大力倡导纳税人以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拓宽“非接触式”办税覆盖面。同时,积极做好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预约办税、错峰办税等举措,让纳税人放心上门办税。(记者 齐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