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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


发表时间:2018-02-08     来源: 拉萨文明网     作者:彭志红


  随着春节、藏历新年日益临近,节日经济的巨大潜力也随即被激发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消费纠纷也会随之频繁出现。

  客观地说,消费遇到纠纷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也是十分影响心情的事情,这种影响,可能会在节日这种特殊时段被放大。因此,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节日期间要在加强协作的基础上,对于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应尽快予以答复和处理,对于难以解决的,也应当向消费者说明原因,帮助消费者寻找更恰当、更有效的维权方式。

  近年来,随着消费侵权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相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规出台,消费者维权意识持续增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在逐渐减少,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由于经营者、消费者个体差异,总会有个别“钻空子”的不法商贩,损害着消费者的利益。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应该摒弃“怕麻烦、耗不起”的想法,勇敢站出来进行维权。

  维权的方式有很多种,实体店消费的可以直接与商家沟通,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沟通无效的前提下,消费者可通过“第三方投诉”进行维权。

  从相关职能部门角度而言,要保证维权效果,首先要保证基础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以免因为缺乏取证工具,导致各项工作陷于困境;其次,“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在充实基层监管职能部门监管力量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维权等方面基础知识的学习;最后,地方政府和质监、卫生、药监等职能部门要保证沟通的顺畅度和频率,在“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成本”工作方面下功夫,及时合力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以增强维权监督社会效果。

  总而言之,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既需要工商、质检、食药监、消协等消费维权部门大力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也需要消费者提高自身维权意识、主动维权,坚决不给不法行为可乘之机。(杨子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