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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政策集成培育“双创”乐土


发表时间:2017-03-24     来源: 拉萨文明网     作者:德西美朵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创业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拉萨市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帮助、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新,一批由高校毕业生创建的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2016年,拉萨市制定了《金融支持拉萨市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规定,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推动小微企业贷款较快增长、强化对银行机构考核、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创新;大力发展多渠道融资推动小微企业债券融资、放宽民间资本鼓励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投融资环境。《实施意见》还在健全融资增信和奖补机制、降低融资综合成本、健全金融组织体系、营造良好融资环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责任主体。

  “2011年,我们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实施的各个环节配套了一系列具体政策规定,这些政策从市场准入、行政收费、注册登记条件、经营场所等方面给予自主创业者以优惠。”拉萨市人社局高校中心副主任夏平志介绍,为了减轻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方面的压力,拉萨市设立了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制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凭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项目评估等材料,按规定程序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财政审核、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可展期1次,展期不超过1年。对联合创业的,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2016年,拉萨市成功入围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获得了国家级“创业创新”名片。拉萨已经成为自主创业者的乐土。

  28岁的珠勤现在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负责人。谈起这些年党和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他的帮助,珠勤说:“现在,自主创业正是好时候,因为这些优惠政策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更是打消了大家的顾虑,下一步我要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向实体经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