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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1-05     来源: 拉萨文明网     作者:岑秋梅


拉文明办〔2017〕4号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中)直各单位:

  为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根据中宣部、自治区文明办关于推荐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工作部署,将于2017年“3·5”到来之际,命名一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现将中宣部《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推荐要求

  1.严格按照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遴选范围、申报标准和具体要求,严格筛选、广泛推荐。

  2.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并将表格(含电子版)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拉萨市文明办,报送表格时1式2份。

  二、 推荐名额

  1.各县(区)分别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各5个。

  2.市(中)直各单位分别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各1个。

  联系人:梁才,电话:0891—6328264、15889078979

  电子邮箱:lasawenming@126.com 

  注:《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电子版在拉萨文明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ls.wenming.cn),请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切勿自行制表。

  附件下载:《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拉萨市文明办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