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8-20 来源: 拉萨文明网 作者:彭志红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切实做好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统筹基础研究和传统研究,紧紧围绕“六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建立符合拉萨实际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开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拉萨篇章、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2018年度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申报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级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研究成果,具备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的能力和条件保证;申报人申报课题时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
①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申报人,可成为独立课题负责人;
②中级职称或正科级职务申报人,需由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人员推荐。正科级职务申报人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申报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其主持的市级以上课题未结项前不得申报新项目,且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研究不能超过两个。
3.课题申报人须按照《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
4.学科分类必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学科分类》〔自治区社科院网站(#)“社科管理”栏自行下载〕填写一级学科。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5.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需要申请适当的经费资助,并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6.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分为重大研究项目、重要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重大研究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20万元以内,重要研究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10万元以内,一般研究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5万元以内。
7.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化论文或专(译)著。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可用藏文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式提交。研究成果不能是调研报告。重大研究项目必须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2篇研究成果。
三、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工作面向拉萨市各县(区)、市(中、区)直各单位、自治区相关单位、自治区和北京、江苏援藏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四、申报材料报送
1.课题申报的有关材料(包括《申报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请从拉萨文明网(http://ls.wenming.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需计算机填写(签名除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各县(区)委宣传部、市(中、区)直各单位、自治区相关单位、自治区和北京、江苏援藏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如违规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
3.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不受理个人自行申报。各县(区)委宣传部、市(中、区)直各单位、自治区相关单位、自治区和北京、江苏援藏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县(区)、本单位、本院校人员的课题申报,并在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理论科611室)。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5份和光盘刻录电子版1套。
联系人:刘艳苹
联系电话:0891-6325783
附件1: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docx
中共拉萨市委宣传部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