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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推进拉萨市交通管理业务网上办理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0-02-03     来源: 西藏商报


  为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交管窗口传播,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在疫情期间推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的便民要求精神,结合拉萨市交管工作实际,决定从2020年2月3日起推进拉萨市交通管理业务网上办理。

  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自2020年2月3日起,拉萨市全面推行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申领检验标志、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等25项基础业务通过12123交管平台(www.122.gov.cn)或APP网上办理,车管所将通过EMS实时邮寄等便民业务,暂停拉萨市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等所有交通管理窗口业务办理,因暂停导致相关时限超期的予以顺延,不做处罚。

  同时拉萨市将积极推行延期办理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对已在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的,由车管所统一取消,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也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将统一延长有效期限,学员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拉萨市交管部门将在疫情期间对酒驾、醉驾、疲劳驾驶、严重超速、涉牌涉证、违反交通管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现场查处的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纠正为主,处罚为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根据疫情防控发展,实时恢复交通管理窗口业务办理,并第一时间予以告知。

  交通违法处理咨询电话:0891-6247312(咨询时间:9:30-12:30,15:30-17:30)

  车管所咨询电话:0891-6386655(咨询时间:9:30-17:00)(记者 卢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