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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20-02-19     来源: 西藏商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区政协办公厅,区高级法院,区检察院,区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现就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防范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的政治意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不只是医药卫生问题,而是全方位的工作,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要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据国家相关科研机构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分析,食用野生动物是造成此次疫情的主要因素。当前全国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极其艰巨,疫情防控已成为全国、全党的头等大事,特别是我区地处高原,高寒缺氧,医疗条件及资源有限,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思想,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疫情防控关键工作来抓,坚持疫情防控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两手抓,坚持以防为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深刻汲取以往发生疫情的经验教训,深刻分析我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抓紧抓实抓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制度执行,坚决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以非法捕杀、销售为重点,坚持严字当头、突出实效,坚持严格监管、源头治理,将监管贯穿猎捕、出售、加工等全过程,坚决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坚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寄递、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是严禁将人工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全面封闭隔离人工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三是严禁网络交易平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酒店等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四是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公众展示展演活动,关闭野生动物园、野生动物展览场所,对野生动物实施隔离。五是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食用野生动物。六是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非生产性活动,杜绝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

  三、坚持齐抓共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精准落地落实见效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切断从源头到市场的利益链条,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坚持把控源头、抓防范作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强化监管的连续性、实效性,突出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林草部门要充分发挥野保员、护林员等作用,强化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关键区域的巡护监测和定点看守,加大对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护巡查力度,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样品采集、送检等工作。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摸底核查,健全完善台账,实行责任到人,做到不留空档、死角。强化野生动物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森林公安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全部暂停受理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等相关行政许可。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活禽活畜海鲜等鲜活农畜产品运输的检验检疫工作,协同林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疫病检测,确保疫情及时发现、及时控制。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坚持把严监管、全覆盖作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重要举措,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执法力度,发挥法律制度的约束力和震摄力。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畜交易市场、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和餐馆、饭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等活动的联合执法检查,坚决禁止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行为。公安机关要强化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指导,按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要求,对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网络交易平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酒店等从事野生动物经营交易的场所,必须坚决予以查封、取缔,让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林区、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进校园、进市场、进企业等活动,讲清楚国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讲清楚制止捕杀、交易野生动物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公众自觉摒弃、坚决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等习俗,形成良好的生活风尚。各地市县和林草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建立和公布野生动物案件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和社会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工作不落实、浮在面上、搞形式主义的,自治区将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惩处。

  自治区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