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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


发表时间:2018-06-25     来源: 拉萨文明网     作者:彭志红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中,强调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既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治理工作的目标,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工作要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是实现社会善治的过程,在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在法治的轨道上调动各方社会资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日前,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这三个变化,直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紧迫需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思想才能统一,步调才能一致,才能避免社会治理各自为战,甚至相互掣肘的局面,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合力。社会治理既是涉及人民安居乐业的工作,又是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

  社会治理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应坚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看问题、想问题,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善于把眼前的具体问题同把握社会整体形势和国家发展大局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综合施策,既未雨绸缪又防微杜渐,既抓住重点又兼顾整体,坚决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攻坚战,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围绕“四化”新要求是关键。社会治理的脚步要跟得上时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社会治理“四化”新要求,着力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才能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应树立法治思维、发挥德治作用,更好地引领和规范社会生活,努力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信息化社会的到来要求我们在社会治理的服务和管理方面应当走出传统的思维模式,实现革命性的社会治理方式变革。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治理提出要提高我们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就是针对我国当前信息的碎片化、条块化、人力和运行成本高、快速反应能力不足等问题给社会治理创新提出的新要求。社会治理智能化,就是在网络化和网络平台基础上,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使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够更加精准分析、精准服务、精准治理、精准监督、精准反馈,能更好地服务不同社会群体,更有效地管理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在社会治理方式上实现革命性的变革。(侯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