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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物“活”起来


发表时间:2018-07-18     来源: 拉萨文明网     作者:彭志红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文化观光为内核的旅游热潮方兴未艾,文物与旅游的结合愈加紧密。西藏民族文化独特,名胜古迹众多,旅游业蓬勃发展,其中文物在旅游资源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发挥着强大的优势和作用。

  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价值,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公布225处文物点为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616处。2017年,西藏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序开放,仅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共接待游客172万人次。西藏文物先后在深圳、大连、辽宁、河北、天津等省市展出,反响强烈。

  由于文物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在旅游开发中如何处理好文物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对文物旅游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围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这一重大主题,就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加强文物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做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为统筹推进文物事业发展赋予了历史担当、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澎湃动能。

  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文物资源禀赋、工作特点、保护实践、利用需求、发展路径的新认识,是对文物工作规律的科学把握,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文物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和推动新时期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遵循。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文物局的有力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各级文物部门坚持保护利用并重,传承发展并举,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和系统保障能力建设,西藏文物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西藏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7年,自治区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通过5年多的工作,西藏共调查国有收藏单位1305家,普查登记文物148335件(套),基本摸清了西藏可移动文物的家底。

  博物馆作为陈列展览历史文物、文明文化的重地,承担着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挖掘等文化功能,同时更承担着文化教育与涵养素质的公共功能,是当之无愧的“民众大学”。2017年,西藏博物馆改扩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批复投资6.64亿元,改扩建面积5.87万平方米。

  让文物“活”起来,是对文物工作的总要求;统筹文物的保护利用,是文物事业的大战略;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新标准。文物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和谐一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文物保护不仅仅是政府部门、文物单位的责任。我们享有参观文物的权利,更有义务和责任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概括讲,文物合理适度的利用,其要点是统筹保护利用关系、保护成果惠及人民、文物部门守土尽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让文物“活”起来,“活”下去。(王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