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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和优秀共产党员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17     来源: 拉萨文明网     作者:彭志红


  各县(区)文明办、市(中)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根据中央文明办、自治区文明办工作安排和部署,按照《拉萨市关于开展“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和优秀共产党员家庭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任务,以全面深入开展“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广泛发动全市居民群众,特别是在基层党员群众中开展推荐评选表彰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和优秀共产党员家庭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先进家庭,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开花,促进家庭和睦和谐、促进亲人相亲相爱,推动公民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建设团结美丽幸福新拉萨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二、评选对象

  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和优秀共产党员家庭面向全市评选,以家庭为主体,在拉萨长期居住。

  1.文明家庭。历届各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拉萨好人、最美人物、劳动模范、杰出科技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体育运动员、德艺双馨艺术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民族团结家庭、各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先进家庭;符合评选条件的家庭。

  2.优秀共产党员家庭。重点面向机关干部职工和农牧民党员家庭。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驻村驻寺干部、农牧民党员等先进家庭;符合评选条件的家庭。

  三、评选标准

  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拉萨市文明家庭评选办法》、《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优秀共产党员家庭评选参照文明家庭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工作机构。5月中旬,由拉萨市文明委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拉萨警备区、武警拉萨中队、拉萨晚报、拉萨电视台、拉萨文明网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和优秀共产党员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并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启动评选表彰工作。以上单位请于5月15日前报送1名分管领导名单。

  (二)推荐上报。5月20日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完成文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家庭的推荐上报工作。各县(区)各推荐5-10名、市(中)直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可视本单位具体情况而定)。推荐时,各县(区)、各单位需提交1份推荐报告、每个推荐家庭3份申报表(见附件1、2)、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1张全家福彩色照片,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文明办,均需电子版。报送事迹材料须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

  (三)社会公示。将拟推荐家庭在市属主要媒体和拉萨文明网上进行公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的候选家庭需在本县(区)及单位系统内部进行公示(各县区还应征求本级组织、纪检、综治、民宗等部门意见)。

  (四)审核评选。拉萨市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各县(区)、各单位推荐材料的审核、实地考察等工作后,提交市文明委审定。

  (五)表彰奖励。经市文明委审定后,拉萨市文明委正式下发表彰决定,对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和优秀共产党员家庭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推荐参与第一届西藏自治区文明家庭及西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家庭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统筹组织好本县(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发动群众广泛推荐候选家庭。

  (二)各县(区)文明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成立县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工作办公室,启动县级评选表彰工作。要多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有亮点有特色,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强大聚集效应和示范效应的家庭评选出来。

  (四)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要把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拉萨市优秀共产党员家庭评选表彰作为一次生动的家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要大力宣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先进经验、候选家庭的优秀事迹,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述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感召力、知晓率,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联系人:张春花

  联系电话:0891—6328264

  联系地址:拉萨市人民政府121室

  邮政编码:850000

  邮箱:lasawenming@126.com

  附件:1.第一届拉萨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2.拉萨市优秀共产党员家庭申报表。

  拉萨市文明办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