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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开展寻找“拉萨好人”活动


发表时间:2014-11-02     来源: 拉萨文明办


  “拉萨好人”是一个称谓、一份荣誉,更是一种力量。他们来自基层,服务群众,又感染着身边的人,是一股推动社会文明的正能量。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依托广大群众选树一批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在全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市文明委同意,决定从2014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寻找“拉萨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各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引领能力,宣传正能量,传播正能量,引导越来越多的人见贤思齐,争做好人,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广大干部群众推举、评议“拉萨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组织

  主办:中共拉萨市委宣传部、拉萨市文明办

  协办:拉萨文明网、拉萨晚报社、拉萨市广播电视台

  1.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审核各县(区)、各单位的推荐材料和负责广泛组织发动市民参与网上评议和投票。

  2.拉萨文明网根据整个活动的要求开设网上投票平台。

  3.拉萨电视台负责制作寻找“拉萨好人”公益宣传短片,负责制作已选树的“拉萨好人”事迹短片。

  4.拉萨晚报社、拉萨市广播电视台、拉萨文明网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拉萨好人”活动,对选树的“拉萨好人”进行强力宣传报道。

  5.各县(区)、各单位负责本县(区)、本单位“拉萨好人”的推荐和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并组织干部群众参与网上投票。

      三、推荐条件 

  “拉萨好人”评选应依据基本条件和各类别标准条件。活动贯穿全年(2014年11月—2015年底),并长期开展,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每类原则每月各评选“拉萨好人”。

  1.推荐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入选。

  2.各类别推荐评选标准

  助人为乐: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尽心竭力帮助他人,特别是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事迹突出。

  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恪尽职业道德,模范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第一,信用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感人事迹。

  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一定影响力或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活动形式

  1.宣传动员。各县(区)文明办、市(中)直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寻找“拉萨好人”活动,并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方面分别推荐身边好人,挖掘道德典型,推荐人数每月每类型1人—2人(所推进的候选人需在本县区、本单位善行义举好人榜中公示)。  

  2.各行业推荐“拉萨好人”。各县(区)文明办、市(中)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审核本部门上报候选人推荐。

  3.群众推荐和自荐“拉萨好人”。“拉萨好人”特别注重群众性,要积极鼓励广大市民群众推荐和自荐。所推荐人员必须由所在县(区)文明办和乡(镇)政府盖章审核。干部群众通过信函推荐的应当注明被推荐人和推荐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要素。

  4.推荐择优“拉萨好人”。评选按照“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大、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标准,每月10日-25日“拉萨好人”候选人将在拉萨文明网接受广大群众投票。入选“拉萨好人”的,将择优推荐参选“中国好人”,优先推荐参加全市、全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5.网上评议。参加评选的候选人经各县(区)、各单位审核把关后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推选至拉萨文明网接受全市网民、干部群众的评议和投票。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发动广大网民及干部群众在拉萨文明网对推荐上榜的“拉萨好人”进行跟帖、投票,进一步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浓厚氛围。

  6.每月视候选人票数情况和市文明办审查情况,选取当月“拉萨好人”。当月未入选的候选人可在下月继续参加投票评选,每月候选人起始票数为零。已经当选拉萨市各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不在推荐参加“拉萨好人”评选范围,但作为全区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候选人推荐。

  五、材料报送

  各候选人或推荐人规范填写《简介》(详见附件)和《推荐表》(详见附件),及另附详细事迹材料和1—5张电子照片(必须有1张登记照,其余可以是生活照或工作照,照片与所报类型相符, jpg格式,不小于640×480像素,不超过100K),语言要平实、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可通过各县(区)文明办或市(中)直单位报送,亦可通过信函方式推荐报送至市文明办421室(报送时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另附电子版一份)。邮件标题注明“拉萨好人”。

  联系人:张春花,联系电话:0891—6328264,邮箱地址:lasawenming@126.com,联系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拉萨市政府421室。

  六、结果公布

  1.投票方式:登陆拉萨文明网(http://ls.wenming.cn/“拉萨好人”活动专题投票专区。 

  2.投票规则: 

  ①投票时间:推荐时期为每月的5日前,参加投票时间为每月的10日——25日,为期15天。 

  ②每位投票人一天内给每位候选人限投1票,每个类别最多投20票,当天合计投票不超过100票。 

  ③每月在拉萨文明网上公布当月的投票结果。 

  ④每月集中公布一次排名靠前的“拉萨好人”名单及事迹材料,并在市属主要媒体发布“拉萨好人”名单及其事迹。 

  七、相关要求

  1.开展“拉萨好人”评选活动是深化“道德讲堂”建设、善行义举好人榜,强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每年年底,市文明办将依据入选“拉萨好人”人数、网络投票总数、学习宣传情况等,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行业、村镇、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

  2.各县(区)、各部门一方面要积极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各类“拉萨好人”,另一方面要对每月所推荐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事迹真实客观,日常工作和生活符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并按照要求准时上报材料。

  3.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为候选人投票。市文明办将向当选“拉萨好人”颁发荣誉证书,以资表彰。“拉萨好人”当选者将作为“中国好人”推荐主要名单,作为全国、全区、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优先考虑对象。

  4.各县(区)、各部门要以“道德讲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巡讲(演),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学校、机关、企业、社区、军营、村镇开展“拉萨好人”选树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好人好事。

  5.拉萨文明网制作专题页面全面展示“拉萨好人”的感人事迹。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活动和“拉萨好人”好人事迹多角度宣传,形象生动地展示各级各类身边好人的事迹和风采。